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陈乐乐站在她的炒饭店门口,看着街上人来人往,心里一阵烦躁。
这年头,开个炒饭店不容易,竞争激烈,顾客挑剔,生意一天比一天难做。
她摸了摸口袋里的烟,点上一根,深吸一口,烟雾缭绕中,她的眼神变得坚定起来。
“不行,不能这么下去。”她自言自语道,“得想个办法,搞点新花样。”
就在这时,她的朋友贝贝推门进来,手里拎着一袋子知了。
“乐乐,你看我给你带什么来了?”贝贝笑嘻嘻地说。
陈乐乐一愣,“知了?你带这玩意儿干嘛?”
“你不是说要搞新花样吗?我听说知了炒饭挺好吃的,你试试?”贝贝眨了眨眼睛。
陈乐乐皱了皱眉,“知了炒饭?你疯了吧?谁会吃这玩意儿?”
“哎呀,你别急着否定嘛,试试看嘛。”贝贝把袋子放在桌上,“我可是特意去抓的,新鲜着呢。”
陈乐乐看着袋子里活蹦乱跳的知了,心里一阵恶心,“你这是要害我啊,贝贝。”
“怎么会呢?我可是支持你的。”贝贝拍了拍她的肩膀,“再说了,你不试试怎么知道不行?”
陈乐乐叹了口气,“行吧,试试就试试,反正也没别的办法了。”
她拿起袋子,走进厨房,开始处理知了。贝贝跟在她后面,兴致勃勃地看着。
“你这知了怎么处理啊?”陈乐乐问。
“我也不知道,反正就是洗干净,然后炒呗。”贝贝耸了耸肩。
陈乐乐翻了个白眼,“你这叫支持我?连怎么做都不知道。”
“哎呀,你别急嘛,我这不是给你提供灵感嘛。”贝贝笑嘻嘻地说。
陈乐乐无奈,只好自己动手。她先把知了洗干净,然后用开水烫了一下,去掉翅膀和腿,最后切成小块。
“你这切得也太小了吧?”贝贝看着她切好的知了,皱了皱眉。
“不然呢?你还想吃整只的?”陈乐乐反问。
“也不是不行嘛。”贝贝嘟囔道。
陈乐乐没理她,开始炒饭。她先把米饭炒热,然后加入切好的知了,再放上酱油、盐和胡椒粉,最后撒上葱花。
“好了,尝尝吧。”陈乐乐把炒饭盛在碗里,递给贝贝。
贝贝接过碗,闻了闻,“嗯,还挺香的。”
她夹了一筷子放进嘴里,嚼了嚼,眼睛一亮,“哎,还真不错!”
陈乐乐看着她的表情,心里一阵得意,“真的?”
“真的,你试试。”贝贝把碗递给她。
陈乐乐接过碗,夹了一筷子放进嘴里,嚼了嚼,眉头一皱,“嗯,还行吧。”
陈乐乐和贝贝一起坐在餐桌前,一边品尝着知了炒饭,一边闲聊着。
突然,陈乐乐的手机响了起来。她看了一眼屏幕,然后对贝贝说:
“哎呀,我的手机响了,等一下再聊。”说完,她拿起手机走到客厅接电话。
正准备期末考的某人突然就被弄回了他的前前前前世,据说他的前前前前世很牛逼。 神使:你是天命所归,你是天命之子,得众神加护和万千宠爱,当你诞生的那一刻,整个天界的众神都在呼唤你的名字…… 伽尔兰:说人话。 神使:(面无表情)你是天选之王,本该登上王位,但被一个叫赫伊莫斯的人逆天改命杀了你夺走王位,众神施下诅咒,你的王国因此覆灭,而你——诅咒加身,转世轮回,生生世世都活不过十八岁。 伽尔兰:………我还能被抢救一下吗? 带着忠诚于你的骑士打怪升级干掉大BOSS赫伊莫斯登上王座成就天命吧少年! 伽尔兰:这个难度系数有点高,我很少玩策略类游戏,你还是找其他转世,送我回去期末考… 神使:(冷漠脸)可以,你十八岁死了我再去找你的转世。 伽尔兰:好的,我做!请给我金手指! 神使:你有五次重来的机会。 然后可以读档重来五次的天命之子就被他的死敌杀死了四次。 伽尔兰:“…………”说好的天命之子呢? 行行行,我不抢了,你狠你来上,你帅你当王! 只剩最后一条命,伽尔兰痛定思痛,决定放弃攻略王座,远离赫伊莫斯,去做一个自由的小精灵。 然后…………他就坐上了王座。 伽尔兰:“???”一脸懵逼。 问:如何正确地攻略王座? 答:让与你抢夺王座的对手为你生为你死把你宠成心头肉。 ………… ……哪里不对??? 某逆天改命者:“每次求爱都被拒绝,好不爽。” 某天命之子:“每次都在上次、上上次、上上上次被杀死的那个地方被亲手杀死我的那个人求爱,心好累。” 正规版全文一句话总结。 【那是从古老的歌谣中流传下来的一个少年走向王座的史诗,至今依然在大陆上传诵着。】 (1V1,我是永远HE的温柔善良好作者)...
刑侦队长白景聿*外科医生宋寻工作时叱咤风云的警犬,在凶宅里胆小到要和大绵羊拉手手 在家:我只是一只可爱的大狗勾 在外:犯法的都给爷死!!!...
末日黎歌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是一本情节与文笔俱佳的科幻小说小说,末日黎歌-楚声黎歌-小说旗免费提供末日黎歌最新清爽干净的文字章节在线阅读和TXT下载。...
书名:嫡女毒谋作者:弱水西西文案宅斗?她无所谓!她运筹帷幄何惧于牛鬼蛇神!宫斗?她不在乎!她一己之力也可以素手翻天!阴谋诡计躲不完,安稳度日不容易,拍案而起绝地反,抱得郎君把家还!原网无第13,1100章,非缺==================☆、第一章梦魇天肃九年的十二月初,一连下了三日细雨的秦淮已是分外阴冷,无数细微的水汽夹杂在潮湿的空气里,西北风...
张帆替妻子柳青青坐了六年的牢,出狱却被其背刺当众羞辱,在狠狠反击后,他被从小和他有娃娃亲的未婚妻救回家中,觉醒了爷爷的神医记忆,从此无敌世间……......
应晓雨从小性格文静、天生社恐,属于在男孩堆里不起眼、和同龄男生玩不到一起的那种; 他其实很羡慕那种性格阳光、会打篮球、和每个同龄人都能处得来的男生,不像他,一个男生朋友都没有。 一朝穿书,应晓雨成了书里一个同名角色,他也不清楚这个角色是主角配角、会有怎样的故事剧情; 但他很快发现,书里的应晓雨、也就是现在的他身边,萦绕了好多好多男生; 这些男生个性不同,却都会主动和他做朋友; 应晓雨惊喜不已,这些不正是他从前一直向往的吗? 他开心又努力地开始和这些男生做朋友。 直到他某天突然发现,他穿的其实是本攻多受少的BL小说,书里不但全员是基,他自己竟然还是一个很多人都喜欢的天菜形小受。 他身边的那些男生会围着他转,都是因为喜欢他 应晓雨:…… — 袁劭作为主角攻,觉醒后不但知道自己身处的是一个书中世界、自己是书里的角色,还对书中强制他喜欢主角受的设定非常抗拒; 因为在设定好的剧情里,他是个舔狗,受是个万人迷,他要在千军万马中杀出重围最终抱得美人归。 袁劭:真TM又扯又操蛋。 因此进大学后,他都是绕着应晓雨走,能离多远离多远; 很快他发现,应晓雨根本不是设定中写得那样“柔弱娇嗔”,他只是看起来腼腆,实则待人很有礼貌也很有原则; 也没有和一个个男生藕断丝连、暧昧不清,更没有像书中写的那样每次见到他都流露对cp攻的非同一般,反而因为不熟,遇见他只是客气地点点头。 袁劭:? 难道应晓雨也觉醒了? 他怎么和剧情里描述得完全不同? 后来,袁劭放下戒备,和应晓雨熟悉了起来,还成为了朋友,友好相处。 再后来—— 袁劭:妈的,应晓雨为什么不爱我?剧情设定都死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