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听到完颜康的话,莫愁在他怀中撇了撇嘴,道:“我这次去陆家庄,也被那老和尚的无耻给惊到了。看电视的时候以为是因为李莫愁上来就要杀人,那老和尚看不下去才阻止的,现在想来完全不是那么回事。”
完颜康一惊,“怎么那老和尚伤到你了?什么高僧,就会欺负女孩子而已。”
莫愁见此,赶忙安抚他,“那没有,你也不看看就咱这开挂的身手能是他们可比的嘛!我就是单纯的看不惯而已。”
完颜康可不管那么多,他只知道那大和尚让自己媳妇不高兴了,那就不行。只听他语气坚定,声音沉稳,“就这么着,先去把大理给占了。在往中原推进。”
莫愁也是笑着回应着他的决策,他们倒是不觉得此举有什么不妥的。
反观一旁正在水群吃瓜的欢欢和星辰,听到两人的对话后不禁面面相觑。
欢欢:“不是,这两人是怎么在如此旖旎的氛围中说出如此煞风景的话的?”
星辰也是不住地点着头,一脸愤愤不平地说道:“可不是嘛,仅仅只是这么一点点鸡毛蒜皮的小事情而已,居然就要下定狠心去抢夺别人的地盘了,这种行为简直太无耻、太不要脸啦!”
就在这时,只听得一个清脆而又带着些许俏皮的声音传来:“嗯?你刚才说谁不要脸呢?”欢欢歪着脑袋,脸上挂着一抹似笑非笑的神情,那双灵动的大眼睛直勾勾地盯着星辰看。
看着欢欢的表情,还有那想要把自己解剖了的目光,星辰讪讪一笑:“额呵呵,那个,我、我无耻,我不要脸,嘿嘿,口误,口误。”
说着化作一道流光冲进了完颜康的识海内,“吓死小爷了”
完颜康轻笑神探入识海逗弄到:“呦,小爷贵姓啊!”随后对莫愁说道,“媳妇,我记得你有炼制过几具傀儡,给我一个。”
莫愁轻笑着点头,“你等等,我去找找。”
欢欢急忙阻止,“我来,我来,我知道在哪。”甭管活大活小,总归是活就对了,要不然她真的就只剩下陪聊这个功能了。
她不知道的是,此时星辰与她的思想是同步了。
见碍眼的都已经离开,莫愁和完颜康神同步的给识海上了锁,完颜康揽过莫愁就亲了下去。
良久,唇分。完颜康看着面色绯红的莫愁,柔声道:“莫愁,有你在我身边,真好。”
莫愁娇嗔地白了他一眼,“就会说些甜言蜜语哄我。”
正准备期末考的某人突然就被弄回了他的前前前前世,据说他的前前前前世很牛逼。 神使:你是天命所归,你是天命之子,得众神加护和万千宠爱,当你诞生的那一刻,整个天界的众神都在呼唤你的名字…… 伽尔兰:说人话。 神使:(面无表情)你是天选之王,本该登上王位,但被一个叫赫伊莫斯的人逆天改命杀了你夺走王位,众神施下诅咒,你的王国因此覆灭,而你——诅咒加身,转世轮回,生生世世都活不过十八岁。 伽尔兰:………我还能被抢救一下吗? 带着忠诚于你的骑士打怪升级干掉大BOSS赫伊莫斯登上王座成就天命吧少年! 伽尔兰:这个难度系数有点高,我很少玩策略类游戏,你还是找其他转世,送我回去期末考… 神使:(冷漠脸)可以,你十八岁死了我再去找你的转世。 伽尔兰:好的,我做!请给我金手指! 神使:你有五次重来的机会。 然后可以读档重来五次的天命之子就被他的死敌杀死了四次。 伽尔兰:“…………”说好的天命之子呢? 行行行,我不抢了,你狠你来上,你帅你当王! 只剩最后一条命,伽尔兰痛定思痛,决定放弃攻略王座,远离赫伊莫斯,去做一个自由的小精灵。 然后…………他就坐上了王座。 伽尔兰:“???”一脸懵逼。 问:如何正确地攻略王座? 答:让与你抢夺王座的对手为你生为你死把你宠成心头肉。 ………… ……哪里不对??? 某逆天改命者:“每次求爱都被拒绝,好不爽。” 某天命之子:“每次都在上次、上上次、上上上次被杀死的那个地方被亲手杀死我的那个人求爱,心好累。” 正规版全文一句话总结。 【那是从古老的歌谣中流传下来的一个少年走向王座的史诗,至今依然在大陆上传诵着。】 (1V1,我是永远HE的温柔善良好作者)...
刑侦队长白景聿*外科医生宋寻工作时叱咤风云的警犬,在凶宅里胆小到要和大绵羊拉手手 在家:我只是一只可爱的大狗勾 在外:犯法的都给爷死!!!...
末日黎歌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是一本情节与文笔俱佳的科幻小说小说,末日黎歌-楚声黎歌-小说旗免费提供末日黎歌最新清爽干净的文字章节在线阅读和TXT下载。...
书名:嫡女毒谋作者:弱水西西文案宅斗?她无所谓!她运筹帷幄何惧于牛鬼蛇神!宫斗?她不在乎!她一己之力也可以素手翻天!阴谋诡计躲不完,安稳度日不容易,拍案而起绝地反,抱得郎君把家还!原网无第13,1100章,非缺==================☆、第一章梦魇天肃九年的十二月初,一连下了三日细雨的秦淮已是分外阴冷,无数细微的水汽夹杂在潮湿的空气里,西北风...
张帆替妻子柳青青坐了六年的牢,出狱却被其背刺当众羞辱,在狠狠反击后,他被从小和他有娃娃亲的未婚妻救回家中,觉醒了爷爷的神医记忆,从此无敌世间……......
应晓雨从小性格文静、天生社恐,属于在男孩堆里不起眼、和同龄男生玩不到一起的那种; 他其实很羡慕那种性格阳光、会打篮球、和每个同龄人都能处得来的男生,不像他,一个男生朋友都没有。 一朝穿书,应晓雨成了书里一个同名角色,他也不清楚这个角色是主角配角、会有怎样的故事剧情; 但他很快发现,书里的应晓雨、也就是现在的他身边,萦绕了好多好多男生; 这些男生个性不同,却都会主动和他做朋友; 应晓雨惊喜不已,这些不正是他从前一直向往的吗? 他开心又努力地开始和这些男生做朋友。 直到他某天突然发现,他穿的其实是本攻多受少的BL小说,书里不但全员是基,他自己竟然还是一个很多人都喜欢的天菜形小受。 他身边的那些男生会围着他转,都是因为喜欢他 应晓雨:…… — 袁劭作为主角攻,觉醒后不但知道自己身处的是一个书中世界、自己是书里的角色,还对书中强制他喜欢主角受的设定非常抗拒; 因为在设定好的剧情里,他是个舔狗,受是个万人迷,他要在千军万马中杀出重围最终抱得美人归。 袁劭:真TM又扯又操蛋。 因此进大学后,他都是绕着应晓雨走,能离多远离多远; 很快他发现,应晓雨根本不是设定中写得那样“柔弱娇嗔”,他只是看起来腼腆,实则待人很有礼貌也很有原则; 也没有和一个个男生藕断丝连、暧昧不清,更没有像书中写的那样每次见到他都流露对cp攻的非同一般,反而因为不熟,遇见他只是客气地点点头。 袁劭:? 难道应晓雨也觉醒了? 他怎么和剧情里描述得完全不同? 后来,袁劭放下戒备,和应晓雨熟悉了起来,还成为了朋友,友好相处。 再后来—— 袁劭:妈的,应晓雨为什么不爱我?剧情设定都死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