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看到李南方确实按照自己的要求,穿的人模狗样儿后,闵柔就有些小开心。
不过这家伙走过来后,总是盯着她上下看,也不说话,算怎么回事?“请问这位从月宫来的仙子,您是闵柔,闵小姐吗?”虽说李南方泡妞时的手段,与叶小刀相比起来,还是差了几个档次,不过男人天生就懂得,该怎么装逼才能哄女孩子开心。
“你认错人了,这位先生。
”闵柔昂起小下巴,满脸高傲的淡然说道。
李南方挠了挠后脑勺,左右扫视了一圈,满脸不解的转身就走,嘴里还自言自语着:“嗯,我肯定是认错人了。
闵柔那个丑丫头,又怎么可能这样漂亮呢?”“哼哼,说谁是丑丫头呢,我打碎你满嘴牙。
”闵柔再也扳不住脸了,咯咯娇笑着,左手抓住李南方胳膊,右手抽向他的脸。
葱白般的手指,从他脸上扫过,很轻很轻,就像从南方吹出过来的夜风,被他轻易捉住,忍不住低头,在柔柔的手背上,轻轻吻了一下。
闵柔小脸一红,触电般的缩回手,抬脚就踢:“讨厌了啦,这么多人。
”“你这是在提醒我,人少的时候,我就可以亲你了吗?”“滚呢。
”闵柔更加害羞,轻轻一跺脚,半转身低下头不再理他了。
女孩子不是在做作,她是真从没有与男人在私下里,发生过这种交集,一时间又急又羞更甜蜜,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望着金色夕阳下,白衣飘飘的女孩子,李南方忽然想到了近代某才子的一句诗词,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像一朵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
李南方藏在背后的右手一翻,一朵含苞待放的红玫瑰,出现在了闵柔面前。
“呀,好美的花。
”没有哪个女孩子不喜欢花儿,闵柔眼睛立即一亮,伸手接了过来,闭眼在小琼鼻下嗅了下,轻笑道:“好香。
”“特意找人要了点香水洒上,能不香吗?”“什么?”“没什么,刚才说漏嘴了,你没听到我说,是从公园花坛里采下来的吧?”“李南方,不破坏我对你的好感,你就会浑身不舒服么?”闵柔来气了,再次抬脚。
李南方赶紧后退,提醒她:“现在群狼四顾,小心走光。
”闵柔抬头一看,果然看到周围有很多男人,都看着她,目光闪烁的很吓人,连忙伸手挎住李南方的胳膊:“走吧,走吧。
”“再看拿票!不过,可以打八折的友情价。
正准备期末考的某人突然就被弄回了他的前前前前世,据说他的前前前前世很牛逼。 神使:你是天命所归,你是天命之子,得众神加护和万千宠爱,当你诞生的那一刻,整个天界的众神都在呼唤你的名字…… 伽尔兰:说人话。 神使:(面无表情)你是天选之王,本该登上王位,但被一个叫赫伊莫斯的人逆天改命杀了你夺走王位,众神施下诅咒,你的王国因此覆灭,而你——诅咒加身,转世轮回,生生世世都活不过十八岁。 伽尔兰:………我还能被抢救一下吗? 带着忠诚于你的骑士打怪升级干掉大BOSS赫伊莫斯登上王座成就天命吧少年! 伽尔兰:这个难度系数有点高,我很少玩策略类游戏,你还是找其他转世,送我回去期末考… 神使:(冷漠脸)可以,你十八岁死了我再去找你的转世。 伽尔兰:好的,我做!请给我金手指! 神使:你有五次重来的机会。 然后可以读档重来五次的天命之子就被他的死敌杀死了四次。 伽尔兰:“…………”说好的天命之子呢? 行行行,我不抢了,你狠你来上,你帅你当王! 只剩最后一条命,伽尔兰痛定思痛,决定放弃攻略王座,远离赫伊莫斯,去做一个自由的小精灵。 然后…………他就坐上了王座。 伽尔兰:“???”一脸懵逼。 问:如何正确地攻略王座? 答:让与你抢夺王座的对手为你生为你死把你宠成心头肉。 ………… ……哪里不对??? 某逆天改命者:“每次求爱都被拒绝,好不爽。” 某天命之子:“每次都在上次、上上次、上上上次被杀死的那个地方被亲手杀死我的那个人求爱,心好累。” 正规版全文一句话总结。 【那是从古老的歌谣中流传下来的一个少年走向王座的史诗,至今依然在大陆上传诵着。】 (1V1,我是永远HE的温柔善良好作者)...
刑侦队长白景聿*外科医生宋寻工作时叱咤风云的警犬,在凶宅里胆小到要和大绵羊拉手手 在家:我只是一只可爱的大狗勾 在外:犯法的都给爷死!!!...
末日黎歌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是一本情节与文笔俱佳的科幻小说小说,末日黎歌-楚声黎歌-小说旗免费提供末日黎歌最新清爽干净的文字章节在线阅读和TXT下载。...
书名:嫡女毒谋作者:弱水西西文案宅斗?她无所谓!她运筹帷幄何惧于牛鬼蛇神!宫斗?她不在乎!她一己之力也可以素手翻天!阴谋诡计躲不完,安稳度日不容易,拍案而起绝地反,抱得郎君把家还!原网无第13,1100章,非缺==================☆、第一章梦魇天肃九年的十二月初,一连下了三日细雨的秦淮已是分外阴冷,无数细微的水汽夹杂在潮湿的空气里,西北风...
张帆替妻子柳青青坐了六年的牢,出狱却被其背刺当众羞辱,在狠狠反击后,他被从小和他有娃娃亲的未婚妻救回家中,觉醒了爷爷的神医记忆,从此无敌世间……......
应晓雨从小性格文静、天生社恐,属于在男孩堆里不起眼、和同龄男生玩不到一起的那种; 他其实很羡慕那种性格阳光、会打篮球、和每个同龄人都能处得来的男生,不像他,一个男生朋友都没有。 一朝穿书,应晓雨成了书里一个同名角色,他也不清楚这个角色是主角配角、会有怎样的故事剧情; 但他很快发现,书里的应晓雨、也就是现在的他身边,萦绕了好多好多男生; 这些男生个性不同,却都会主动和他做朋友; 应晓雨惊喜不已,这些不正是他从前一直向往的吗? 他开心又努力地开始和这些男生做朋友。 直到他某天突然发现,他穿的其实是本攻多受少的BL小说,书里不但全员是基,他自己竟然还是一个很多人都喜欢的天菜形小受。 他身边的那些男生会围着他转,都是因为喜欢他 应晓雨:…… — 袁劭作为主角攻,觉醒后不但知道自己身处的是一个书中世界、自己是书里的角色,还对书中强制他喜欢主角受的设定非常抗拒; 因为在设定好的剧情里,他是个舔狗,受是个万人迷,他要在千军万马中杀出重围最终抱得美人归。 袁劭:真TM又扯又操蛋。 因此进大学后,他都是绕着应晓雨走,能离多远离多远; 很快他发现,应晓雨根本不是设定中写得那样“柔弱娇嗔”,他只是看起来腼腆,实则待人很有礼貌也很有原则; 也没有和一个个男生藕断丝连、暧昧不清,更没有像书中写的那样每次见到他都流露对cp攻的非同一般,反而因为不熟,遇见他只是客气地点点头。 袁劭:? 难道应晓雨也觉醒了? 他怎么和剧情里描述得完全不同? 后来,袁劭放下戒备,和应晓雨熟悉了起来,还成为了朋友,友好相处。 再后来—— 袁劭:妈的,应晓雨为什么不爱我?剧情设定都死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