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沈孝儒没有立刻回答沈明义的问题,而是缓缓坐回石凳上,从兜里摸出牛剑锋留下的那包烟,抽出一根,划了根火柴点燃。
烟雾在暮色中袅袅升起,他的目光穿过院子,落在墙角的几株野草上,似乎在思索什么。
“哥?”沈明义有些沉不住气,又唤了一声。
“明义,你觉得独立团怎么样?”沈孝儒不答反问,语气平淡。
沈明义愣了一下,随即认真想了想,开口道:
“论打仗,赵大勇确实有一套。上次伏击战,他把鬼子的心思摸得一清二楚,什么时候进伏击圈、什么时候开火、什么时候冲上去拼刺刀,每一步都算得死死的。
咱们以前在晋绥军的时候,那些长官打仗都是照着兵书来,鬼子一变招就抓瞎。赵大勇不一样,他打仗跟下棋似的,你走一步,他已经想好了后三步。”
沈孝儒点了点头,示意他继续说。
“再说那些兵,”沈明义的语气里带了几分佩服,“咱们先锋队的兄弟,说实话,打顺风仗还行,真要拼命的时候,多少有点发怵。但独立团那些人不一样,冲起来不要命,鬼子机枪扫过来,前面倒下一排,后面照样往上冲。这种兵,不好带,但一旦带出来了,就是虎狼之师。”
“那你觉得,咱们这两百多号人,到了独立团,能排老几?”沈孝儒问了一个很现实的问题。
沈明义沉吟片刻:“论装备,咱们不差。这次缴获的武器,赵大勇分了不少给咱们,轻重机枪加起来有十来挺,步枪人手一支还多,弹药也充足。
但论战斗力,跟独立团的老兵比,还是有差距。他们打过的仗比咱们多,见血比咱们多,这一点不服不行。”
“那你说,赵大勇为什么要收编咱们?”沈孝儒又抛出一个问题。
沈明义想了想,试探着说:“因为咱们有人?两百多号人,加上那一百多伪军,三百多人的队伍,搁哪儿都是一股不小的力量。”
“不止。”沈孝儒摇了摇头,把烟头掐灭在石桌上,“他是看中了咱们的人。不是人数的人,是人才的人。”
沈明义不解地看着哥哥。
“你想想,咱们这两百多号人,大部分是本地人,地形熟、人情熟。
独立团是外来户,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对地方的了解远不如咱们。有了咱们,他们就像多了两百双眼睛、两百只耳朵,鬼子有什么风吹草动,咱们能第一时间知道。
再者,咱们的人虽然打仗不如他们,但胜在敢打、肯打,这两次配合打下来,赵大勇看在眼里。他收编咱们,不是要咱们去当炮灰,是要把咱们变成真正的虎狼之师。”
正准备期末考的某人突然就被弄回了他的前前前前世,据说他的前前前前世很牛逼。 神使:你是天命所归,你是天命之子,得众神加护和万千宠爱,当你诞生的那一刻,整个天界的众神都在呼唤你的名字…… 伽尔兰:说人话。 神使:(面无表情)你是天选之王,本该登上王位,但被一个叫赫伊莫斯的人逆天改命杀了你夺走王位,众神施下诅咒,你的王国因此覆灭,而你——诅咒加身,转世轮回,生生世世都活不过十八岁。 伽尔兰:………我还能被抢救一下吗? 带着忠诚于你的骑士打怪升级干掉大BOSS赫伊莫斯登上王座成就天命吧少年! 伽尔兰:这个难度系数有点高,我很少玩策略类游戏,你还是找其他转世,送我回去期末考… 神使:(冷漠脸)可以,你十八岁死了我再去找你的转世。 伽尔兰:好的,我做!请给我金手指! 神使:你有五次重来的机会。 然后可以读档重来五次的天命之子就被他的死敌杀死了四次。 伽尔兰:“…………”说好的天命之子呢? 行行行,我不抢了,你狠你来上,你帅你当王! 只剩最后一条命,伽尔兰痛定思痛,决定放弃攻略王座,远离赫伊莫斯,去做一个自由的小精灵。 然后…………他就坐上了王座。 伽尔兰:“???”一脸懵逼。 问:如何正确地攻略王座? 答:让与你抢夺王座的对手为你生为你死把你宠成心头肉。 ………… ……哪里不对??? 某逆天改命者:“每次求爱都被拒绝,好不爽。” 某天命之子:“每次都在上次、上上次、上上上次被杀死的那个地方被亲手杀死我的那个人求爱,心好累。” 正规版全文一句话总结。 【那是从古老的歌谣中流传下来的一个少年走向王座的史诗,至今依然在大陆上传诵着。】 (1V1,我是永远HE的温柔善良好作者)...
刑侦队长白景聿*外科医生宋寻工作时叱咤风云的警犬,在凶宅里胆小到要和大绵羊拉手手 在家:我只是一只可爱的大狗勾 在外:犯法的都给爷死!!!...
末日黎歌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是一本情节与文笔俱佳的科幻小说小说,末日黎歌-楚声黎歌-小说旗免费提供末日黎歌最新清爽干净的文字章节在线阅读和TXT下载。...
书名:嫡女毒谋作者:弱水西西文案宅斗?她无所谓!她运筹帷幄何惧于牛鬼蛇神!宫斗?她不在乎!她一己之力也可以素手翻天!阴谋诡计躲不完,安稳度日不容易,拍案而起绝地反,抱得郎君把家还!原网无第13,1100章,非缺==================☆、第一章梦魇天肃九年的十二月初,一连下了三日细雨的秦淮已是分外阴冷,无数细微的水汽夹杂在潮湿的空气里,西北风...
张帆替妻子柳青青坐了六年的牢,出狱却被其背刺当众羞辱,在狠狠反击后,他被从小和他有娃娃亲的未婚妻救回家中,觉醒了爷爷的神医记忆,从此无敌世间……......
应晓雨从小性格文静、天生社恐,属于在男孩堆里不起眼、和同龄男生玩不到一起的那种; 他其实很羡慕那种性格阳光、会打篮球、和每个同龄人都能处得来的男生,不像他,一个男生朋友都没有。 一朝穿书,应晓雨成了书里一个同名角色,他也不清楚这个角色是主角配角、会有怎样的故事剧情; 但他很快发现,书里的应晓雨、也就是现在的他身边,萦绕了好多好多男生; 这些男生个性不同,却都会主动和他做朋友; 应晓雨惊喜不已,这些不正是他从前一直向往的吗? 他开心又努力地开始和这些男生做朋友。 直到他某天突然发现,他穿的其实是本攻多受少的BL小说,书里不但全员是基,他自己竟然还是一个很多人都喜欢的天菜形小受。 他身边的那些男生会围着他转,都是因为喜欢他 应晓雨:…… — 袁劭作为主角攻,觉醒后不但知道自己身处的是一个书中世界、自己是书里的角色,还对书中强制他喜欢主角受的设定非常抗拒; 因为在设定好的剧情里,他是个舔狗,受是个万人迷,他要在千军万马中杀出重围最终抱得美人归。 袁劭:真TM又扯又操蛋。 因此进大学后,他都是绕着应晓雨走,能离多远离多远; 很快他发现,应晓雨根本不是设定中写得那样“柔弱娇嗔”,他只是看起来腼腆,实则待人很有礼貌也很有原则; 也没有和一个个男生藕断丝连、暧昧不清,更没有像书中写的那样每次见到他都流露对cp攻的非同一般,反而因为不熟,遇见他只是客气地点点头。 袁劭:? 难道应晓雨也觉醒了? 他怎么和剧情里描述得完全不同? 后来,袁劭放下戒备,和应晓雨熟悉了起来,还成为了朋友,友好相处。 再后来—— 袁劭:妈的,应晓雨为什么不爱我?剧情设定都死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