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
待他窒息将晕之际,犬芒却又让蟒身松上一松,如此几番,见季复生彻底丧失反抗之力,这才停下手来,见蟒身缠着的身体筋疲力尽的浅浅昏迷着,一张青黑马脸上满是兴奋难抑的癫狂之态。
怪蛇似乎受主人心绪感应,突的昂起头来,蛇信嘶嘶作响,便欲一口咬断季复生的颈子,犬芒狞笑道:“本司还不曾享用这小子,你这畜生倒想抢着尝鲜?”
低念封印之咒,兕骨蟒愤而不甘的龇牙怪叫,却还是化为鞭身隐入手臂。
犬芒看着一边蠢蠢欲动的两个鬼卒,一努嘴笑道:“那个又白又嫩的,赏你们玩儿了!”
两个鬼卒自是不会谦谦客套,欢呼着便扑过去。
犬芒嘿嘿一笑,却不急色,蒲扇大手一把拽着季复生的黑发,生生拎起扔到床上,季复生被一阵刺痛唤醒,嘴唇虚弱的微微张开,却没有发出一点声音。
犬芒手指慢慢摸过他锁骨下的伤口,低声道:“我的兕骨蟒最是个好宝贝儿,瞧这一口咬得,真是比什么画儿都好看!”
说着竟突然将一根手指捅进了伤口的血肉里,默运念力,将蛇毒凝为一线,用指尖硬挖了出来。季复生剧烈颤抖着,牙齿咬得格格作响,冷汗已经湿透了长发。
犬芒挖掉蛇毒,却仍将手指放在伤口里,只觉触感滚热而柔嫩,更有肌肉的弹性和韧劲,鼻端是浓郁的血腥气息,浑身说不出的舒服惬意,微微眯起了眼睛,专注的享受这种残虐快感,却不提防季复生拥有惊人的恢复力,随着伤口毒汁尽去,已然凝聚了些许力气,悄悄蜷起一条长腿,对准犬芒粗短的颈侧就踹了过去。
明知实力相差太远,根本伤不了犬芒,季复生还是踹出这一脚,也不去想激怒他的后果。
果然足尖刚刚触到犬芒的肌肤,劲力尚未传到,足踝一痛,已被犬芒扣住。
犬芒目光闪动,不假思索,五指一用力折断了季复生的脚踝骨,也不生气,只笑道:“还会偷袭?不像傻子嘛……”
季复生颈子几乎拗断似的后仰,嘴唇张开,却只发出无声的惨呼。
正准备期末考的某人突然就被弄回了他的前前前前世,据说他的前前前前世很牛逼。 神使:你是天命所归,你是天命之子,得众神加护和万千宠爱,当你诞生的那一刻,整个天界的众神都在呼唤你的名字…… 伽尔兰:说人话。 神使:(面无表情)你是天选之王,本该登上王位,但被一个叫赫伊莫斯的人逆天改命杀了你夺走王位,众神施下诅咒,你的王国因此覆灭,而你——诅咒加身,转世轮回,生生世世都活不过十八岁。 伽尔兰:………我还能被抢救一下吗? 带着忠诚于你的骑士打怪升级干掉大BOSS赫伊莫斯登上王座成就天命吧少年! 伽尔兰:这个难度系数有点高,我很少玩策略类游戏,你还是找其他转世,送我回去期末考… 神使:(冷漠脸)可以,你十八岁死了我再去找你的转世。 伽尔兰:好的,我做!请给我金手指! 神使:你有五次重来的机会。 然后可以读档重来五次的天命之子就被他的死敌杀死了四次。 伽尔兰:“…………”说好的天命之子呢? 行行行,我不抢了,你狠你来上,你帅你当王! 只剩最后一条命,伽尔兰痛定思痛,决定放弃攻略王座,远离赫伊莫斯,去做一个自由的小精灵。 然后…………他就坐上了王座。 伽尔兰:“???”一脸懵逼。 问:如何正确地攻略王座? 答:让与你抢夺王座的对手为你生为你死把你宠成心头肉。 ………… ……哪里不对??? 某逆天改命者:“每次求爱都被拒绝,好不爽。” 某天命之子:“每次都在上次、上上次、上上上次被杀死的那个地方被亲手杀死我的那个人求爱,心好累。” 正规版全文一句话总结。 【那是从古老的歌谣中流传下来的一个少年走向王座的史诗,至今依然在大陆上传诵着。】 (1V1,我是永远HE的温柔善良好作者)...
刑侦队长白景聿*外科医生宋寻工作时叱咤风云的警犬,在凶宅里胆小到要和大绵羊拉手手 在家:我只是一只可爱的大狗勾 在外:犯法的都给爷死!!!...
末日黎歌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是一本情节与文笔俱佳的科幻小说小说,末日黎歌-楚声黎歌-小说旗免费提供末日黎歌最新清爽干净的文字章节在线阅读和TXT下载。...
书名:嫡女毒谋作者:弱水西西文案宅斗?她无所谓!她运筹帷幄何惧于牛鬼蛇神!宫斗?她不在乎!她一己之力也可以素手翻天!阴谋诡计躲不完,安稳度日不容易,拍案而起绝地反,抱得郎君把家还!原网无第13,1100章,非缺==================☆、第一章梦魇天肃九年的十二月初,一连下了三日细雨的秦淮已是分外阴冷,无数细微的水汽夹杂在潮湿的空气里,西北风...
张帆替妻子柳青青坐了六年的牢,出狱却被其背刺当众羞辱,在狠狠反击后,他被从小和他有娃娃亲的未婚妻救回家中,觉醒了爷爷的神医记忆,从此无敌世间……......
应晓雨从小性格文静、天生社恐,属于在男孩堆里不起眼、和同龄男生玩不到一起的那种; 他其实很羡慕那种性格阳光、会打篮球、和每个同龄人都能处得来的男生,不像他,一个男生朋友都没有。 一朝穿书,应晓雨成了书里一个同名角色,他也不清楚这个角色是主角配角、会有怎样的故事剧情; 但他很快发现,书里的应晓雨、也就是现在的他身边,萦绕了好多好多男生; 这些男生个性不同,却都会主动和他做朋友; 应晓雨惊喜不已,这些不正是他从前一直向往的吗? 他开心又努力地开始和这些男生做朋友。 直到他某天突然发现,他穿的其实是本攻多受少的BL小说,书里不但全员是基,他自己竟然还是一个很多人都喜欢的天菜形小受。 他身边的那些男生会围着他转,都是因为喜欢他 应晓雨:…… — 袁劭作为主角攻,觉醒后不但知道自己身处的是一个书中世界、自己是书里的角色,还对书中强制他喜欢主角受的设定非常抗拒; 因为在设定好的剧情里,他是个舔狗,受是个万人迷,他要在千军万马中杀出重围最终抱得美人归。 袁劭:真TM又扯又操蛋。 因此进大学后,他都是绕着应晓雨走,能离多远离多远; 很快他发现,应晓雨根本不是设定中写得那样“柔弱娇嗔”,他只是看起来腼腆,实则待人很有礼貌也很有原则; 也没有和一个个男生藕断丝连、暧昧不清,更没有像书中写的那样每次见到他都流露对cp攻的非同一般,反而因为不熟,遇见他只是客气地点点头。 袁劭:? 难道应晓雨也觉醒了? 他怎么和剧情里描述得完全不同? 后来,袁劭放下戒备,和应晓雨熟悉了起来,还成为了朋友,友好相处。 再后来—— 袁劭:妈的,应晓雨为什么不爱我?剧情设定都死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