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看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2章(第3页)

说罢似有些气恼,紧抿着唇,夺过玉臼一抖手腕,十来粒鹅蛇骨珠四散飞起,衣袖中银光一闪,登时满室刀气纵横,光华大盛,如雪雨流萤,密密缠绕着骨珠往来穿行。

刀幕中夹杂着几声刀鸣,断续而不绝,明明是清越优雅的凤唳之音,阿西却听得胸中烦恶欲呕,心脏被迫紧缩再暴涨,难受得几乎就要炸开,不得不悄悄运转一苇心法,冲淡精纯的真气缓缓流过经脉复归丹田,清净凉意顺气血抚遍全身,耳边刀声渐隐,心如止水,烦恶尽去。

短短半柱香后,错刀手掌展开,半空中被切得细碎无比的骨珠如飞鸟投林,尽数落于掌中,而那柄银月般的奇形弯刀已窜回袖内。

错刀双掌一合,轻轻一搓,掌心发出玉击般的声音,灰红色的骨珠粉末笔直如线,坠入一旁玉碗:“给你。”

阿西静静接过玉碗,迟疑着问道:“错刀,你喜欢的那个人……是叶总管么?”

错刀眼神深邃的变幻着,方才的薄怒之色已荡然无存,道:“为什么会想到他?”

阿西艰涩的说道:“你不是他的……他的那个……”

错刀眸中掠过一丝明显的笑意,体贴的帮了他一把:“情人?男宠?禁脔?”

他说得落落大方,阿西却颇为尴尬,移开目光,道:“你武功这么好,为什么……”

错刀突然凑近阿西,伸手捏住他的下颌,柔声道:“你这是替我不平?还是替我羞耻?或者怜悯我……关心我?”

阿西浑身都僵住了,错刀那张脸近在咫尺,眉目如画,精致无瑕,越发令人心荡神驰,而他唇角略勾,却又透着种妖邪危险的魅色。

第八章

错刀见他吞了一颗带壳蛋似的,连耳朵尖都红得要滴血了,笑得越发狡黠,道:“你知道叶总管是何等妙人么?”

阿西勉强收敛心神:“什么……妙人?”

“叶鸩离琴棋书画、谋略战阵,三教九流、酒色财气,无一不通,无所不晓,任何兵刃都能信手拈来,学任何武功都比别人快上百倍,他与苏宫主从小一起长大,是苏宫主最信任也最亲近的心腹臂膀,而且貌若梨花,天生内媚……”

错刀轻轻抚摸着阿西的脸颊,发现自己很是着迷于他发肤间幽淡清爽的气息:“这样的人物……当他的情人或是男宠,有什么可羞耻的?”

热门小说推荐
王座攻略笔记

王座攻略笔记

正准备期末考的某人突然就被弄回了他的前前前前世,据说他的前前前前世很牛逼。 神使:你是天命所归,你是天命之子,得众神加护和万千宠爱,当你诞生的那一刻,整个天界的众神都在呼唤你的名字…… 伽尔兰:说人话。 神使:(面无表情)你是天选之王,本该登上王位,但被一个叫赫伊莫斯的人逆天改命杀了你夺走王位,众神施下诅咒,你的王国因此覆灭,而你——诅咒加身,转世轮回,生生世世都活不过十八岁。 伽尔兰:………我还能被抢救一下吗? 带着忠诚于你的骑士打怪升级干掉大BOSS赫伊莫斯登上王座成就天命吧少年! 伽尔兰:这个难度系数有点高,我很少玩策略类游戏,你还是找其他转世,送我回去期末考… 神使:(冷漠脸)可以,你十八岁死了我再去找你的转世。 伽尔兰:好的,我做!请给我金手指! 神使:你有五次重来的机会。 然后可以读档重来五次的天命之子就被他的死敌杀死了四次。 伽尔兰:“…………”说好的天命之子呢? 行行行,我不抢了,你狠你来上,你帅你当王! 只剩最后一条命,伽尔兰痛定思痛,决定放弃攻略王座,远离赫伊莫斯,去做一个自由的小精灵。 然后…………他就坐上了王座。 伽尔兰:“???”一脸懵逼。 问:如何正确地攻略王座? 答:让与你抢夺王座的对手为你生为你死把你宠成心头肉。 ………… ……哪里不对??? 某逆天改命者:“每次求爱都被拒绝,好不爽。” 某天命之子:“每次都在上次、上上次、上上上次被杀死的那个地方被亲手杀死我的那个人求爱,心好累。” 正规版全文一句话总结。 【那是从古老的歌谣中流传下来的一个少年走向王座的史诗,至今依然在大陆上传诵着。】 (1V1,我是永远HE的温柔善良好作者)...

谨遵医嘱

谨遵医嘱

刑侦队长白景聿*外科医生宋寻工作时叱咤风云的警犬,在凶宅里胆小到要和大绵羊拉手手 在家:我只是一只可爱的大狗勾 在外:犯法的都给爷死!!!...

末日黎歌

末日黎歌

末日黎歌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是一本情节与文笔俱佳的科幻小说小说,末日黎歌-楚声黎歌-小说旗免费提供末日黎歌最新清爽干净的文字章节在线阅读和TXT下载。...

嫡女毒谋

嫡女毒谋

书名:嫡女毒谋作者:弱水西西文案宅斗?她无所谓!她运筹帷幄何惧于牛鬼蛇神!宫斗?她不在乎!她一己之力也可以素手翻天!阴谋诡计躲不完,安稳度日不容易,拍案而起绝地反,抱得郎君把家还!原网无第13,1100章,非缺==================☆、第一章梦魇天肃九年的十二月初,一连下了三日细雨的秦淮已是分外阴冷,无数细微的水汽夹杂在潮湿的空气里,西北风...

狂医

狂医

张帆替妻子柳青青坐了六年的牢,出狱却被其背刺当众羞辱,在狠狠反击后,他被从小和他有娃娃亲的未婚妻救回家中,觉醒了爷爷的神医记忆,从此无敌世间……......

社恐穿成万人迷

社恐穿成万人迷

应晓雨从小性格文静、天生社恐,属于在男孩堆里不起眼、和同龄男生玩不到一起的那种; 他其实很羡慕那种性格阳光、会打篮球、和每个同龄人都能处得来的男生,不像他,一个男生朋友都没有。 一朝穿书,应晓雨成了书里一个同名角色,他也不清楚这个角色是主角配角、会有怎样的故事剧情; 但他很快发现,书里的应晓雨、也就是现在的他身边,萦绕了好多好多男生; 这些男生个性不同,却都会主动和他做朋友; 应晓雨惊喜不已,这些不正是他从前一直向往的吗? 他开心又努力地开始和这些男生做朋友。 直到他某天突然发现,他穿的其实是本攻多受少的BL小说,书里不但全员是基,他自己竟然还是一个很多人都喜欢的天菜形小受。 他身边的那些男生会围着他转,都是因为喜欢他 应晓雨:…… — 袁劭作为主角攻,觉醒后不但知道自己身处的是一个书中世界、自己是书里的角色,还对书中强制他喜欢主角受的设定非常抗拒; 因为在设定好的剧情里,他是个舔狗,受是个万人迷,他要在千军万马中杀出重围最终抱得美人归。 袁劭:真TM又扯又操蛋。 因此进大学后,他都是绕着应晓雨走,能离多远离多远; 很快他发现,应晓雨根本不是设定中写得那样“柔弱娇嗔”,他只是看起来腼腆,实则待人很有礼貌也很有原则; 也没有和一个个男生藕断丝连、暧昧不清,更没有像书中写的那样每次见到他都流露对cp攻的非同一般,反而因为不熟,遇见他只是客气地点点头。 袁劭:? 难道应晓雨也觉醒了? 他怎么和剧情里描述得完全不同? 后来,袁劭放下戒备,和应晓雨熟悉了起来,还成为了朋友,友好相处。 再后来—— 袁劭:妈的,应晓雨为什么不爱我?剧情设定都死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