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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2章(第1页)

这导致军营周围时常会出现卖酒商贩。

由于太常见了,又导致大家一般除了询问有什么酒外,几乎没人会仔细关注卖酒小贩的样子。

——这简直令人气恼。

迪菲恩斯摸了摸脸上的胡子,很失望地想:“我还特意设计了形状,对着镜子贴了一上午!整整一上午,多么有趣的胡子啊!我原以为有人会注意到……”

不过,没被认出来也是好事。

毕竟前不久,他才杀了安德鲁塞林格,博蒙特国王的通缉令还没过期。

如今也算深入‘敌营’了。

万一真被认出来,也是蛮危险的一件事。

想到这里,迪菲恩斯就叹了一口气。

那天,他和巴勒斯聊天,不经意提到了‘喜欢的人’……

然后可能是酒喝多了,一时上头!

他居然兴冲冲地跑来打算找人诉说自己的心意,可等到了地方,才想起刚刚杀过人的事。

——唉!

——爱情就是这么令人昏头。

很久以前,迪菲恩斯和一只小狗住在同一个狗窝里。

那只小狗是个很不错的室友,听话、乖巧、懂事、从不乱跑,后来某天,一只漂亮的母狗路过,仅仅是路过而已,那只听话、乖巧、懂事、从不乱跑的小狗就疯狂奔出家门,再也没回来。

——人和狗的区别并不大。

——所以我的行为也没那么不可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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